懺悔班例證 丙 一

貪婪是貧窮的開始

首先,多謝香港佛陀教育協會提供這樣殊勝的機會,讓大眾可以在此發露懺悔。還要感謝懺悔的各位同修大德們,是你們做了榜樣,使我有勇氣走出第一步,今天出來向大眾發露懺悔。

末學所造的罪業真是無量無邊,「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」,樣樣全都有。如果一直懺悔下去,二十四小時不停,明年此時可能還坐在這沒講完呢!時間關係,只講最先浮現出來的兩項。

一時拾金而眛 十年經濟拮据

末學大約在二十三歲,一九九三年時,住在天津市河西區,有暖氣供應居民樓裡。那座居民樓共有六層,我住在二樓。小區的名字忘記了。一日在居所樓下,看到一輛自行車車筐裡,那人忘記拿錢包,估計是樓上鄰居的。當時末學即刻起了貪念,打開來看錢包裡面有多少錢,如果沒有錢可能會隨手扔下了。當我看到裡面有四百多塊人民幣時,即刻貪心更加熾盛,遂將錢據為己有。還暗自慶幸自己運氣不錯,白白得了一筆「外財」。想保留那個錢包,又怕留下罪證,以後會惹禍上身,所以就算明明看到錢包裡有一張外地身份證和其它東西,還是毫不猶豫將錢包扔進垃圾通道,消滅罪證。

在當時,我一點也沒有為丟錢包的人著想,她會如何著急,如何遍尋不獲,如何懊惱;這筆錢也許對她很重要;令她不得不返回家鄉,補辦那個被我輕易扔掉的身份證;她會如何費時、費事、費錢;不知道因此會耽誤她多少大事,造成多大影響;她會因此生出多少煩惱。我當時一點都沒有想到這些顯而易見的後果,有些微的不安只是擔心是否會被發現,而且日後也毫無愧疚。當時內心信奉的就是:撿的等於白得的,又不是偷的,是好運,怎麼能推出去呢?

多年之後,我聽淨空法師講經才知道,貪念之下所呈現的就是餓鬼相。好好的人不做了,去做餓鬼!虧我當時還衣食無憂,住在月租一千五百元(這相當於普通收入幾倍)的房子裡,根本就不缺錢花,心還這麼貪。要是作官,肯定成為大貪官,經商也肯定成為大奸商。而用做餓鬼的代價把撿到的錢也無非是隨手花了,水過無痕,沒有留下任何記憶。我要真誠地懺這個心。「罪從心起將心懺,心若空時罪亦亡。」這個心是什麼心呢?貪心!

英國哲學家培根在《論貪婪》一文中,形容貪婪的人「為了煮熟自己的一顆雞蛋,不惜燒掉鄰居的一座房子」。貪婪可以將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對立到如此地步,竟然還當作是好事和朋友分享。俗話說,遠親還不如近鄰呢。我怎麼可以對近鄰做出如此不仁不義、麻木冷漠的事來,而且一直心安理得好多年。天津人有句話:「祥德齋(天津一知名商舖)」改「祥記」,缺了大德了,就是形容我這種人的。

直到移居香港若干年以後,才得知香港有一條沿自英國的法律:撿到的財物如不報官(警察局)處理,以偷竊罪論處,屬刑事罪,一經入罪,會留案底。廣東話俚語說的「地上執到寶,問天問地攞唔到」。原來在法律上是犯罪,我不只道德有虧,還在不知不覺中成了罪犯。

我當時以為沒有人看到,沒有人知道,可以悄悄撿了這個「便宜」。是沒人看到嗎?不是,天地鬼神全看到了,全知道了。因果律上,已經種下了財務困難的種子。我召來的果報是(一果多因,當然還有其他惡因):其後將近十年陷於經濟困難,掙扎求存。

妄取人財 倍數以還

當時的我沒有智慧,不知道因果,也沒有想過這兩件事之間有關聯,當然不會有任何反省。所以吃多少苦,受多少教訓,也只能是白搭——沒用。

各位大德,你覺得我以後拾金還會昧嗎?還會昧啊!

我是抽獎從來不中的人,除非是人人有份的獎。絕無僅有的兩次撿到錢的機會,是上天給我的考試,還考一回,糊一回。你看著都著急,是吧?只有我不知道,還以為又撿到便宜了,所以為什麼說沒開智慧是「千年暗室」呢。

第二次是在一九九九年,我已經移居香港。當時因工作關係,陪同公司大陸客戶的親屬去海洋公園。在洗手間廁格的地上,赫然躺著一張五百元港幣。相信是在我用之前的大陸遊客跌落的,因為香港本地人多會將現金放在錢包裡,還很有可能就是我陪同的兩個女客之一。

我這次有了些微進步,有一點點想要物歸原主。只是錢沒有記號,如果公開詢問,肯定會有人冒領。我可沒本事分辨是真是假,到時是給還是不給呢?其實我當時只需聲明撿到了錢,而不說是多少,就容易找出失主,何況不一定有人冒領,心底還是用這些難題做藉口,好將錢據為己有。

在其後的時間裡,我暸解到法例規定:如果伸報去警察局,三個月內無人認領,就會返還給拾到者,當作對拾金不昧的獎勵。這樣智慧富人性的法例,居然又給我找到藉口:失主在海洋公園丟的錢,怎麼會自動跑到市區認領,三個月之後還不是我的?我又何必多此一舉?如果三個月內被人冒領,這不是給人機會犯罪嗎?還不如我揣起來呢。我就完全忘了香港法例還有一條:拾財物而昧,等於偷竊罪,做了小偷。何況這五百塊對當時的我來說,也算是一筆小財了,而此時的我已經皈依基督教,只是愚昧得太深,不明白真理。從此給阿賴耶識種下惡種,其後再去海洋公園,仍不自覺去洗手間地下瞄瞄,看看還有沒有人掉了錢!哎,一失足真是千古恨哪!誰知道什麼時候這個毛病才能戒掉。終於,報應開始一一現前了。

在二零零一年,我去菲律賓作客,在馬尼拉一個人流很旺的書店裡,只是和朋友們分開一會功夫,背包拉鏈被大大拉開,錢包不翼而飛,連同裡面的信用卡和其它證件,現金不用說了,還有一張充值了五百多港幣,對當地人沒用的香港八達通儲值卡。我不得不打長途電話去香港的開戶銀行取消信用卡。不幸中的大幸是,在香港過海關時,隨手將香港身份證夾在護照裡,如果是照習慣放回錢包,也會一起不見了。那樣回來香港都會很麻煩,算是重報輕受了。

直到學佛知道因果之後才明白,為什麼當時那麼多人包括香港同去的朋友,都沒有被偷,只有我被偷,是當年種的惡因所召所感。之所以重報輕受,身份證可得保留,是在菲律賓之行中,送過衣物和金錢給當地一個獨力養育五個孩子的單身母親。但這一念之善中有夾雜,有不淨,是向朋友表現我善良一面的虛榮。因此力量有限,不夠扭轉報應現前的業力。

這是第一次被竊,就這麼糊里糊塗當作一件倒楣事過去了。我甚至還愚蠢地埋怨,「菲律賓的治安真是太差了,同一個背包在英國一年也沒被偷,在馬尼拉一天就被偷了」。還向人說:「像這樣的落後地方不能去。」又造了驕慢貧國之惡業。

二00八年正藉婚姻危機,那是我人生的底谷,整個人精神萎靡不振。在新年開始,竟然將手袋遺下在船上,當時以為一定不見了,只得又一次急忙報失信用卡等證件。沒想到一個小時之後,手袋被船公司職員送回。現金、八達通儲值卡和儲值船卡,共計二千元左右都不見了。其它證件和香港身份證全都在,可見此人手下留情,比我有良心得多。想我當年是如何毫不猶豫扔掉人家的錢包和所有證件,原來最無情,最沒良心的那個,是我!這是第二次丟錢了,雖然憶起昨日之非,仍然沒引起我重視,仍然沒有反省,沒有懺悔。

緊接著在學校圖書館,我有事要找職員,只離開不到一分鐘,插在影印機上的八達通不見了,而裡面剛剛充值了五百港幣。我去找學校保安,因為影印機上有監視器,企圖抓小偷。那知道那個監視機正好壞了一段時間,什麼影像也沒錄下。這一次我隱約感到報應,怎麼這麼巧,撿的是五百塊,丟的也是五百塊?(其實丟的不只五百塊,八達通裡還有零頭,可能當利息了。)

這就是我感召的報應,經文上說:此是花報,果在地獄。

懺悔罪過 善舉以償

三年前,我成為天道弟子。在天道佛堂接觸因果教育,發心吃素。回想起這兩件事,很不應該。就發心做了一些捐款補償,在海洋公園的一筆,很快落實了結果。可在天津的一筆,因為我想回饋給大陸,將支票寄給了希望工程之後,很久也沒有轉帳,我沒有認識到這是造孽太重,不夠誠意的緣故。不了了之,好像覺得我已經做了,沒有轉帳不關我的事。

直到今天早上,我最後做了了結,用了十二倍的金額助印善書,將功德全迴向給失主,在功德箱前我向佛菩薩祈禱的時候,出乎自己的意料,眼淚掉下來了。

佛菩薩教化眾生 無限耐心與慈悲

佛菩薩當時,有沒有看到我一次次拾金而昧和其後的麻木不仁呢?當然看到了,沒有打,沒有罵,沒有憤怒,沒有懲罰(懲罰我的是因果律),只有一遍又一遍地教導。老師曾說:我們惱害的眾生有一個軍團之多,而佛菩薩慈悲派來的善知識,善因緣比一個軍團更多。因為我的愚癡和頑固,深生執著的習氣,要他們一個個輪番上陣,就為了我一個這樣的罪人、蠢人。基督教幫不了,我跑到天道去,天道又不行,找到了佛教,這個宗教不行來那個,是我一直聽不懂,不受教。

基督教說:世人都犯了罪,虧欠了神的榮耀,神的榮耀就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的佛性啊!整個宇宙動用了多少人力資源、物力資源,用來喚醒迷惑顛倒的眾生。我去過多少教會、佛堂、道場,看過多少善書、經書,聽過多少講道說法。從英國到香港,到大陸,身邊出現過多少善知識,不同國籍的,數都數不清了,就為了我能真正的洗心革面,徹底悔改,如此勞師動眾,我何德何能?我不配啊!

我算明白一點了,為什麼《長壽經》中,顛倒女人要「碎身以報佛恩」,她清楚知道佛的大恩哪!其實佛恩又何嘗只對顛倒女人特別殊隆,對每一個眾生都如此,對我也是如此啊!只是我不知感恩哪。我算明白一點了,為什麼《地藏經》上地藏菩薩要「涕淚哀戀,白其佛言」,感激佛接引的大恩。為什麼佛菩薩要如此百折不撓、不離不棄、百般善巧方便、百般善巧度化我,就算我忘了本性、忘了我是誰,墮到做餓鬼、畜生,他們也沒忘啊!他們沒忘我小時候撿到一分錢,真的送到警員叔叔手裡邊的純真啊!我真是愧對天地,這樣的大恩真是碎身難報啊!

懺悔者 陳嬿光

【編後語】

佛在《十善業道經》中開示:「若離偷盜。即得十種可保信法。何等為十。一者。資財盈積。王賊水火及非愛子。不能散滅。二。多人愛念。三。人不欺負。四。十方讚美。五。不憂損害。六。善名流布。七。處眾無畏。八。財命色力安樂。辯才具足無缺。九。常懷施意。十。命終生天。是為十。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。後成佛時。得證清淨大菩提智。」

佛又說:「若離貪欲。即得成就五種自在。何等為五。一。三業自在。諸根具足故。二。財物自在。一切怨賊不能奪故。三。福德自在。隨心所欲。物皆備故。四。王位自在。珍奇妙物皆奉獻故。五。所獲之物。過本所求。百倍殊勝。由於昔時不慳嫉故。是為五。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。後成佛時。三界特尊。皆共敬養。」

「克己,須從難克處克將去。」拼命改過,修善積德,災消福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