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事已發者依法斷割之,事未發者審察之,是云糾舉。舉,示也」。把這事情公開,發表出來,事情已經爆發,審案結束了,下頭就實行,刑罰就來了,這是事情已發的。還有一種,事情沒發,還沒有人糾舉,你要能審察。誰審察你?良心審察你。你造的惡事,沒有舉發的時候,良心不安,我害了人。特別是這個社會,過去,人從小有倫理道德的教育,有根,舉發快,幹了之後他就後悔,不敢再幹,好!他有警覺心。現在人不相信有因果報應,不相信有輪迴、有來世,認為人一生死了一切都完了,那在這個世間他的確膽大妄為,什麼事情他都敢幹,大不了一死了之,就結束了。殊不知,我講真話不講假話,不能死,為什麼?死了就不得了,真話。你沒有死,你的業報還沒現前,一死之後,三惡道去了,那個果報才悽慘。沒人能幫助你,佛菩薩大慈大悲也幫不上忙,為什麼?是你的業力牽引的。地獄裡這些情狀,餓鬼道裡那些狀況,是你自己意識變化出來的,不是哪個人造出來給你受的,這個道理你要懂,真正所謂的自作自受。你被閻王判刑了,要墮無間地獄,無間地獄從哪來的?是你業報變現的。你沒有這個業報,地獄就在你面前你看不見,這也有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