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與一切人的關係,總不外四種緣: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。如果不是這四種緣分,縱然相遇也不相識。所以我們歡歡喜喜與一切眾生結善緣,不結惡緣;縱遇到惡緣,絕不放在心裡......

人與人的緣不外四種

如何在境緣中去除貪瞋痴?

佛告訴我們,父子的關係、兄弟的關係,乃至於人與一切人的關係,總不外四種緣: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。如果不是這四種緣分,縱然相遇也不相識,所謂陌生人。在這一生當中,只要與自己發生關係,必定是過去生中有這四種業緣。業緣裡面有善、有惡,我們明白、懂得了,一定要曉得斷惡修善。欠人債一定要還,別人欺騙我、侵犯我、掠奪我,都要做還債想,你的心裡多麼舒坦!多麼自在!他騙我,偷盜我,掠奪我,他為什麼不去欺騙別人?不去掠奪別人?別人過去生中跟他沒有這個緣;換句話說,我們在過去生中曾經偷過他、盜過他、掠奪過他,今天遇到了,因緣相遇,還是用這些方法拿回去,正好我們還債。

所以我們歡歡喜喜與一切眾生結善緣,不結惡緣;縱遇到惡緣,絕不放在心裡。古人講「仁者無敵」,一個仁慈的人,有愛心的人,有慈悲心的人,他一生一世絕對沒有一個冤家對頭。這話怎麼說?冤家對頭當然有,他心裡確實沒有,心地清淨慈悲,縱然是冤家對頭,他也是真誠的愛護他。見到人有困難的時候,決定熱心的幫助他,沒有嫌棄。這樣做人,後福就大。縱然我們前一生沒有修福,福很薄,如果這一生能夠相信感應的道理,依教奉行,你做得很認真、做得很努力,在這一生當中福報就現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