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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赏及非义。
【释义】
不能够赏善罚恶,以彰显劝善惩恶的功能,竟然奖赏到不义的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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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之为道,目的就是为了崇尚道德报酬功劳,“赏”是国家朝廷激励劝导人心重要的法令制度;不应该赏而赏,就叫做非义。违背了是非,废弛了法纪,助长了恶行,偏心自私,进用了坏人而调换了好人,这些的措施作为,最是干犯天怒啊!因此负责爵赏的人,能够不小心谨慎吗?
如果做到了赏合乎了义,那么国家的一官一爵、一丝布、一粒米,怎么可能有稍微疏忽的弊端发生呢?这样自然而然,钻营拍马逢迎送礼的人,就无法得逞了;而奉公守法、尽忠职守认真做事的人,都会互相地劝勉鼓励,为国家社会立功了。
周朝时候晋文公,有曾经跟随他流亡共患难的贴身臣子向他说:“大王您所推行的三种赏赐,没有一项是赏及微臣的啊!所以微臣在此向您请罪赐教!”晋文公说:“以仁义来引导我,用德惠来劝导我的,接受我上等的赏赐;辅助我帮助我成功地推行仁政的,接受我中等的赏赐;在战争中受伤,立下汗马功劳的,接受我第三等的赏赐。若只是以劳力来服事我,对我改进缺失没有什么帮助的,是在这三种赏赐完之后,才轮到他的赏赐。今天你只能接受到这种赏赐啊!”晋国的人民,听到了晋文公对赏赐的这种说法和做法,都感到非常地欢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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